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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板  发布时间:2013-12-11


    办公室:
  协调局机关工作,组织贯彻执行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负责文秘;联络接待、车辆管理、会议组织、保密保卫、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工作。

  计财股:
  负责编报、审批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及财务决算,开展财经纪律检查,对专项资金拨付及使用进行检查监督;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审核局直单位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决算,指导全县林业系统内部审计;研究全县林业发展战略,编制全县林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制定全县林业年度发展计划;负责林业重点工程项目的立项和审报工作;编制全县年度林业生产计划指标,负责全县林业统计和招商引资工作。

  人事劳资股:
  负责机关、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职称聘任、劳动工资及统计工作;负责全县林业系统职工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系统内工作人员考核培训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林业教育工作。

  资源股:
  研究制定全县森林资源的规划、标准、规程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参与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检查指导伐区作业调查设计;负责各类作业设计成果的审核;审核、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负责林业资源统计工作。
  林政股:

    组织指导监督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和林权证发放工作;协调处理林权、林地争议;负责占用、征用林地的初审;负责征、占用林地费用的征收与管理工作;负责林政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全县木材运输证、木材经营及加工厂点的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发放工作;负责一般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及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全县木材检查站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监测及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及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监督管理全县湿地保护工作;负责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造林股:
  宣传林业方针政策,制定全县植树造林规划;组织指导全县的植树造林工作和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指导商品林的培育和管护;对全县造林育苗工作实行行业管理;指导全县造林业务,负责造林绿化的检查评比、表彰奖励工作;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抓好退耕还林和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党委办:
  负责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的组织和思想作风建设;负责系统内干部的考察、考评工作;负责后备干部的培养和管理工作;负责党员的管理工作,做好发展党员和非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负责党员的统计和党费收缴工作;负责系统内精神文明建设。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协调并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监督检查各级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扑火预备方案,组织扑救森林火灾;负责重大森林火灾的调查处理;负责森林防火专业队伍培训和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承办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县森林公安局:
  负责桦南县境内的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刑事案件的侦察、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及森林公安行政管理工作。对已构成森林刑事案件侦查完结后,分别在案发地向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和移送审查起诉执行并享有县级公安机关的治安处罚裁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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